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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加强作风建设意义重大。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层层摊派加重基层负担,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宴嫁娶之机敛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近日省纪委省监委也已下发了《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将学校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战略定力,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在广西调研和杨晓渡同志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在五一、端午期间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通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治“四风”树新风。

二要精心组织正风肃纪。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治“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节约粮食和制止餐饮浪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等,精心谋划部署,科学统筹安排,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纪委(纪检委员)要协作联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或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处理,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各二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坚持系统施治、靶向纠治,“三不”一体推进,把治“四风”和树新风结合起来,以关键少数来“带”、以制度机制来“立”、以清廉文化来“引”,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

三要把握阶段性工作重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纪委(纪检委员)要主动顺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全面研判态势,严格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细化具体措施,认真抓好执行。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关于严禁擅自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的通知》(浙纪发〔2021〕1号),对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抓好自查自纠;聚焦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坚决防止隐形变异、防止反弹回潮、防止疲劳厌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高度关注和防范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出入高消费场所等行为。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的传统、好的作风注入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的新征程。

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各二级党组织、二级纪委要继续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报告制度,对有关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及时核查处置并上报结果。请各二级党组织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6月2日(周三)下班前报送至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亭婷

联系电话:0571-867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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